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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考试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 |
| 报 考 须 知 |
|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是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用于测试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与英语水平的全国性考试。考试面向社会,为人员择业、人才流动提供其计算机能力和英语水平的证明。报考者不受年龄、学历、职业限制,就近在当地考点报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全国通用。 |
| 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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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考试 |
英语等级 |
| 上半年考试 |
下半年考试 |
上半年考试 |
下半年考试 |
| 考试时间 |
4月份
第一个星期六 |
9月份
倒数第二个星期六 |
3月中旬 |
9月中旬 |
| 开考级别 |
一、二、三级 |
一、二、三、四级 |
一、二、三、五级 |
一、二、三、四级 |
报考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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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 |
7月1日 |
1月5日 |
7月1日 |
准考证发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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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4月1日 |
8月10日-9月10日 |
2月10日-3月1日 |
8月10-9月1日 |
成绩查询及证书
发放时间 |
6月1日以后 |
12月1日以后 |
6月1日以后 |
12月1日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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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替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课程成绩的规定 |
1、凡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含一级)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商学、会计等二十三个专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A)上机》课程(标准号3016)。且从一九九九年起,各有关专业主考学校将不再安排该课程的考试,该课程的考试成绩由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
2、凡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含二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大专层次的《英语(一)》(标准号:0012)课程。
3、凡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合格成绩或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层次的《英语(二)》(标准号:0015)课程。
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三张彩色一寸照片报名。报名表需准确填写,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等项目不得有错。
2、考生需按上述时间亲自到考点报名,领取准考证、成绩单和证书。考点不另行通知。由于准考证、成绩单和证书是重要文件,因此一律不邮寄,以免丢失。请考生谅解。
3、考生可通过电话或互联网查询本人的成绩。查询电话:96062、22119507、22119705、22803577、22800253;网址:www.nanfang.net.cn
4、计算机等级考试单科(笔试或上机)不合格的考生必须在相邻的下次考试报名补考,否则成绩作废。
5、自考考生可单独报考英语等级考试的笔试,用以代替自考非英语专业的《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自考考生报名时须带身份证、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东莞考点:南方科技培训院是教育部考试中心在东莞地区的认证考点和授权培训中心,承担东莞地区的考务及有关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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