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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工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奖励规定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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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奖励规定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发挥特长,创新拔尖,提高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好评选和表彰先进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践“三个代表”,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学习成绩良好。 (3)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4)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有礼貌,爱护公物,热爱劳动。 (5)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讲究卫生,身体健康。 2. 优秀学生干部 (1)同优秀学生条件(1)—(5)。 (2)能顾全大局,团结合作,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对自己负责的社会工作积极主动,成绩显著。 3.先进班级 (1)以三好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开展班级工作,在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 (2)学习风气好,学习成绩在本年级较先进。 (3)班风正,团结互助,遵守校规校纪,本学年内没有发生较严重的违反校纪的行为。 (4)班委会、团支委会能起核心作用,工作有成效。干部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4. 优秀毕业生 (1)同优秀学生条件(1)—(5)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良。 5. 单项优秀奖 在业务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思想品德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特别优秀者可获得该项奖。 6.在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受处分未满一年者; (2)考试、考查有作弊行为者; (3)考试请假两次以上者。 二、评选办法
1.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新学年开学后两个月内进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毕业离校前进行。 2.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分学校和学院两级。先进个人全日制学生的评选比例为l5%,业余学习的学生的评选比例为10%。优秀毕业生由学院评选,占毕业生总数的15%。 3. 评选工作由学院教务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班主任根据条件,征求学生和任课教师及有关方面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学习中心审核。填写《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先进班级审批表》报学院审批。 1. 学校和学院发文、开会公布表彰。 2. 颁发证书(奖状)、奖品(或奖金)。 2003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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